东北制药(000597) - 公司章程
东北制药东北制药(SZ:000597)2025-12-15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7,088,265元[6] - 公司营业期限为五十年[8] - 公司发起人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认购117,000,00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7,088,265股,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15]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 [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高人员等提起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 股东对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5]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东北制药(000597) - 公司章程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