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600868) -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