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600868) -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梅雁吉祥梅雁吉祥(SH:600868)2025-12-15 19:3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梅雁吉 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情形的董事选举: (一)当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 三十(含本数)时,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非独立董事; (二)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