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603590)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6]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自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8] 信息申报与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3] 忠实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任期届满后2年内仍然有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