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呈和科技呈和科技(SH:688625)2025-12-15 19: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预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董监高应披露减持进展[10] -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1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3] 限售股解除 - 董事、高管所持限售股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公司在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4]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相关情况[14] 买卖限制时间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6]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上市后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6]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6]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6]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6]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6] 其他责任与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拒不确认披露信息,上交所将公开信息[16]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6] - 公司董事、高管应同意上交所公布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情况并担责[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