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002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思源电气思源电气(SZ:002028)2025-12-15 19: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明确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 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和《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 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若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董事会的召集、 提案、审议、表决、决议及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同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规则 未明确的,参照《香港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