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阿尔特汽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 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