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2025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特定情形,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5]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收购用于奖励职工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1年内转让给职工[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7][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7][9]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11] - 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应遵守法律法规[11] - 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2][13][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滥用控制权等[17]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21] -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20][2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25][27]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提案[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3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34]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则,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5][36]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39]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4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监事人数乘积[42] - 选举董事、监事时,董事会秘书应解释累积投票制度及告知每股投票权[43] - 股东大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45] - 股东大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6]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46] - 因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46]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5][5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5][57]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58][60][6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6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7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1]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7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72][73] 其他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80]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80]
思源电气(00202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