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及任职条件 1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