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 - 内部审计制度
新动力新动力(SZ:300152)2025-12-15 20:02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审计人员要求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2人[5]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2]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将意见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12] -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拟订计划、实施审计等主要程序[12] 申诉与检查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若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9]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应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等多项审计职责[8] - 审计有权召开调查会、索取证明材料[16] - 审计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规财务收支意见[16] - 审计有权对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提改进建议[16] - 审计有权对阻挠审计等行为采取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16] - 审计有权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16] - 审计对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16] 绩效考核与制度规定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法规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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