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且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选新董事会时自动离任[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6] 人员任职与处理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有禁止情形,公司解除其职务[6] 离职交接与审计 - 董事、高管离职需工作交接并办妥手续[9] - 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9] 离职后义务与追责 - 董事、高管离职后忠实义务五年内有效[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追责,可追偿费用[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