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新动力新动力(SZ:300152)2025-12-15 20: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有九种情形之一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9] - 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4]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与深交所及河北监管局沟通等九项职责[17] - 接受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导考核[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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