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等[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等[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等[5]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8] - 董事会工作部履行信息披露等具体职责[11]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12]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3] 沟通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5] - 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等,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7]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20]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2]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等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调研等活动[24] 突发事件处理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时可发澄清公告或申请临时停牌[28]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需及时披露并动态公告[28] 接待程序 -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来访程序为预约登记等[21] 处罚处理 - 受监管调查或处罚及时汇报并公告[30] - 分析处罚原因并书面汇报董事长[30]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3][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调研要求 - 调研需承诺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信息等[40] - 基于调研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要注明资料来源[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