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业绩说明会与调研限制 - 需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业绩说明会[9]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重大信息临时公告披露前15日,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管理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官网、互动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网站设专栏[8]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4] - 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事务[15]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职责[15] 培训与档案保存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7]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9] 信息公布与记录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公告[20]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0] 调研与采访规定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2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3] 管理办法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2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