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美力科技美力科技(SZ:300611)2025-12-15 20:02

重大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其他重大事项关注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关注[9] - 发生重大亏损单次损失在200万元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股东权益变动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时,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书面告知公司[13]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5]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6]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6]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7]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资料[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8]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和参股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8]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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