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美力科技美力科技(SZ:300611)2025-12-15 20: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 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股份[4]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4] - 因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4]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锁定与转让比例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5]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5] 其他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限[15] - 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6]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6] - 违法违规买卖股票参照第四章规定追究责任[18]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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