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美力科技美力科技(SZ:300611)2025-12-15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23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074,680元,股份总数211,074,680股[7][15] -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85,899,886.16元[13] 股权结构 - 章碧鸿持股36,999,800股,占比73.9996%[14] - 章竹军持股4,391,100股,占比8.7822%[14] - 王光明持股3,690,700股,占比7.3814%[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8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9][11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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