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会投票及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审计委员会或相关股东同意[12][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案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股东会选举及决议规定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1][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41]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8][29] - 迟到股东在现场参会登记终止前出席可参加表决,之后出席可列席但不得参加表决[3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3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2] - 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3]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46]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6] -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47]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记载会议多方面内容[50]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