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离职管理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8] - 董事、高管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有权追偿损失[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