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富淼科技富淼科技(SH:688350)2025-12-15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055.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483,057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9,483,057股[18] 股东与股权 - 飞翔化工和丰利进出口认购股份数分别为9900万股、100万股[18] - 飞翔化工以货币、股权、实物和土地分别出资2900万股、3500万股、3500万股,丰利进出口以货币出资100万股[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下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利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9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9]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3][9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公司现金分红,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