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在线(3003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下设工作组,成员由董事长和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任组长[6]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临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政策 - 董事薪酬政策等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