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华发股份华发股份(SH:600325)2025-12-15 2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三名[4] 投资与担保规定 - 主营业务投资不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且不超资产总额30%[8] - 非主营业务投资不超净资产总额30%[8] - 单笔对外担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累计不超50%且不超总资产30%[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五种情形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非现场召开[18]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执行及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