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股东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集,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股东会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因场地变更地点,需在会前至少2日公告说明原因[19]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除累积投票制选董事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执行[37]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定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7]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7]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