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HKEY HLDGS(03887)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成立提名委员会[3] 委员会组成 - 须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7] - 董事会委任一名成员为主任委员,须为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需要时可加开[7]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例须至少提前七日发出通知,议程及支持文件提前至少三日寄发[8] 职责范围 - 每年评估职权范围有效性及充分性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12] - 每年至少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13] - 负责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年度评核[13] - 就董事委任、继任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3] 其他要求 - 成员申报个人财务利益及潜在利益冲突,涉事成员回避相关讨论和表决[15] - 主任委员或代表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提问[16] - 按需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港交所和公司网站[17] - 持续检讨机构领导能力需求确保有效竞争[18] - 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及市场策略和商业变化[18] - 制定或协助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每年检讨[18] - 评估董事投入时间、贡献和履职能力[18] - 确保非执行董事获委任时收到正式委任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