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与公司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7]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报告[11] -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向董事长汇报重大信息情况[12] - 董事会办公室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秘书按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12]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2] 责任规定 - 董事及财务总监等高管负有敦促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的诚信责任[1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 因未及时准确报告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制度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