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传媒(01000) - 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重新分类為主要交易
北青传媒北青传媒(HK:01000)2025-12-16 18: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更新宣佈,經重新計算相關百分比率,其中一項適用 百分比率(如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高於25%但低於100%,故訂立上述二零二 六年獨家代理經營權協議構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而非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上 市規則第14章有關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的規定。除上述披露者外,該公告內容不 變。 – 1 –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有關訂立二零二六年獨家代理經營權協議事項的詳情連同召開 臨時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已於同日登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 站(www.hkexnews.hk)。 BEIJING MEDIA CORPORATION LIMITED 北青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00) 公告 須予披露的交易重新分類為主要交易 兹提述北青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之公告 (「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