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SH:600018)2025-12-16 18:1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十)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十一)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十二)根据董事长的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