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600018)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SH:600018)2025-12-16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81,365,262元[7] - 2005年公司发起设立时共发行18,568,982,98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81,365,262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瑕疵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7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5日发出[78] 专门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预算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9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91]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92] 公司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 总裁可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10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公司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106]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9]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5]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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