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300579)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数字认证数字认证(SZ:300579)2025-12-16 18:0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的,公司应当召开 董事会予以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 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