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SZ:002683)2025-12-16 18:32

人员设置与任免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以内,聘任或解聘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免[15]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和考核[19] 总经理职责 - 全面主持公司经营业务和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等工作负总责[8] - 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0] - 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投融资计划内,审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交会议材料[26][30]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永久[26] - 常务议事机构讨论公司占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资产重组等方案[31] 报告制度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采取逐级上报方式,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3][34] - 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上报告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要求时五日内报告工作[34] - 修改决策后应在事后十五日向董事会报告[35] 其他 - 公司应和高级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4] - 公司经营机构的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6]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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