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九方面[13] - 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征询意见[17]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情形,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9]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2] - 应建立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信息泄露应对措施[23] 互动平台管理 - 公司应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等并及时回复[28] - 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8] - 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9] 其他沟通方式 - 可通过路演等方式沟通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32] - 应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提供便利[33] 官网管理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34] 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办负责日常事务[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37] - 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培训[40]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40] - 应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40]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40] - 应公开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41] 监管与实施 - 公司应配合监管并落实整改事项,参与评估评价[4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43]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有新规定按新颁布规定执行[43]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5]
大秦铁路(601006)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