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SH:688297)2025-12-16 19:02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8]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1]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审核财务信息关注真实性、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4]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形[15]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7]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9] 会议相关 - 可行使监事会检查财务、监督董高人员等职责[20] - 审计法律部为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23] - 会议对报告评议,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股东会批准撤销监事会后生效[31][3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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