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