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披露近三年经审计财报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6]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年年报[8]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9] - 重大事项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2] - 变更募资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3] - 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等[14] - 至少于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公告[19]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支付本息公司当日披露,管理机构次1个工作日披露[15] - 违约处置期支付本息1个工作日内披露[15] - 进入破产程序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15] - 破产提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内容及财产报告[16] - 重大财产处分行为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16] 信息披露触发情况 - 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9]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20%需披露[1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董秘协调组织,财务对接[18] - 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严控知情人范围,知情人有保密义务[20] - 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更正并处罚责任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