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30052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5第03514号 致: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科大国创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费林森、曹园律师(下称"天禾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 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