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603053) - 成都燃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SH:603053)2025-12-17 18: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等议案[1] - 拟免去霍志昌、赵青海、白宏磊先生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监事会仍履行监督职能[3] 股东与股份 -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等四家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80,000,持股比例10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8889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工会将8000万股代持股份还原至自然人股东持有[9] 党委与纪委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党委领导班子7人[11][25] - 公司党委是法人治理结构有机部分,发挥领导作用[11]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12] 股东权益与合规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查阅复制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12][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13][14]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进行合规管理,防控合规风险[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16] - 股东会会议可现场、网络、电子通信方式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1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24][86] - 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90]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34] - 满足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5]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6]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子公司合并等特定情况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9] 审计与内控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3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7] -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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