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88889万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8888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成都城建投资持股41%,华润燃气持股36%,港华燃气持股13%,成都城市燃气工会持股10%[17][18] - 2018年1月工会代持的8000万股还原至1334名自然人股东[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 公司收购股份后按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期限要求[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每届任期5年,领导班子7人,设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35]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含5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18]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工会主席1名[14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股同权[41]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等权利,需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等[42][47] 重大事项决策 - 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买卖、担保等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决议[56][59][6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8]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16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1][192][19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8][200]
成都燃气(603053)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