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奥特维奥特维(SH:688516)2025-12-17 19:15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