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奥特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上市与期限 -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1日在科创板上市[14]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10年2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15]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8]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28人[26] - 拟授予不超5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总股本1.81%[28]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总股本20%[2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总股本1%[28] 激励计划条件与程序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7] -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关联董事葛志勇、周永秀、殷哲回避表决[23] - 公司承诺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等内容[3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