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2006年11月15日首次发行1700万股,股本变为6800万股[8] - 2007年3月5日资本公积转增3400万股,股本变为10200万股[8] - 2010年4月26日资本公积转增10200万股,股本变为20400万股[8] - 2013年7月10日授予1600万股票期权[9] - 2015年5月29日非公开发行18440904股,股本变为226318404股[9] - 2019年5月21日资本公积转增166462032股,股本变为404264936股[10] - 2024年4月1日注销3687865股,股本变为400577071股[10] 股东与股份规定 - 发起人认购股份:东大科技园1305.5万股,葛宁447.6万股等[17] -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400577071股[18] - 为他人取得股份财务资助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注销、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规定[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6][47][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主持[4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不低于10%[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股东会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5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2] - 中小投资者定义[6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6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65] - 选举2名以上董事(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6]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6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91]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9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单一或关联股东提名董事不超1/2[7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此情形,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75] - 董事辞任特定情况履职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5][7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7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规定[8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86]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评估规定[89][90]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95]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利润分配与其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6] - 特定情形可不进行现金分红或降低比例[108]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0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108]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2] - 公司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11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2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规定[124][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章程修改、公司存续等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0]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公示及清算组相关规定[130][131]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6] -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31] - 章程自2025年12月17日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40][142] - 公司财产清算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33]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135] - 章程修改相关规定[136][137]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9]
金智科技(00209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