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管理控股(09979) - 终止2022年股份奖励计划及建议採纳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

股份计划现状 - 截至2025年12月17日,2022年股份奖励计划持有2614.8万股股份,含592.9万股未归属和2021.9万股未行使股份[6] - 截至公告日,2020年股份奖励计划未终止,712.0961万股股份未转入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11] - 截至公告日,无根据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授出的任何激励[8][13] 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 - 2025年12月17日董事会决议在股东特别大会建议采纳该计划[4][6][10] - 股份来自2022年股份奖励计划、2020年股份奖励计划(若终止且有未行使股份)及归还股份[4][7][11] - 可供授出最高股份总数3326.8961万股,占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66%[11] - 旨在优化参与者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发展[14] - 由董事会或授权人士管理,可任命管理员协助[15] - 激励期间为采纳日期起至采纳日期五周年前一个营业日[36] - 最早归属日期须为参与者接纳激励当日起不少于12个月[37] - 计划授权限额为33,268,961股股份[38] 相关财务与管理 - 终止2022年股份奖励计划将在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确认约461万元人民币非现金亏损[9] - 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的受托人[11][39] 激励授予与管理规则 - 董事会或授权人士选合格参与者授予激励,考虑个人业绩等因素[16] - 未获监管批准等四种情况授予的激励股份无效[17][20] - 公司知悉内幕消息后,在消息公布后交易日之前及特定日期前30日或60日内不得授予激励[19][21] - 激励股份归属日期不少于参与者接受激励当日起计十二个月[22] - 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可决定“善意离职人士”身份及归属条款[23] - 参与者因特定原因不再合格,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可决定未归属激励股份是否归属或失效没收[25] - 未归属激励不得出让或转让,无投票权[26][27] - 未授出激励股份股息归公司,受托人14日内汇付[28] - 已授予但未归属激励股份在归属期累积股息由受托人持有,归属后参与者有权收取[29] - 12个月内授予选定参与者激励及相关股份最高数目不超公司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份)的1%[30]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更新计划授权限额[31] - 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重大修订或对合格参与者有利的修订需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批准[32] - 授予合格参与者激励条款变动需经董事会等批准,按现有条款自动生效的除外[32] - 除非董事会提早终止,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在激励期间有效,期满后未归属股份仍需落实归属[33] 其他 - 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详情将载于发送给股东的通函[34] - 董事会包括2名非执行董事、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