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为223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6%[2][6] - 激励对象数量为77人,占员工总数比例11.21%[2][9]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为30元/份[2][12]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2][14] 相关数据情况 - 截至草案公告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123万股未归属[4]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为94,456,295股[6] - 截至2025年12月17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为687人[9]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4.41元/股[13]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5.46元/股[13] 等待期与行权期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17] - 激励计划行权期分两个,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19] 授予与行权条件 - 股票期权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最近36个月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等[23] - 股票期权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等情形[24] -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对应2026 - 2027年,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64399万元、归母净利润目标5053万元;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70839万元、归母净利润目标5558万元[26][27] 行权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当年度归母净利润大于0时,取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考核行权比例孰高值;小于等于0则当期不得行权[2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A、B、C三档,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0%[28]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28] 其他重要规定 -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公告前特定日期及重大事件未披露期间行权[18]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不额外设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34] - 若60日内未完成授予工作,激励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4]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1+n)[38] - 配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38] - 缩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n[3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1+n)[40] - 派息调整行权价格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40] 授予及相关数据 - 2025年12月17日授予223.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价24.83元/股[44] - 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6430%、17.0632%[44] - 无风险收益率分别为1.3822%、1.4036%[44] 费用摊销 - 预计摊销总费用128.18万元,2026年摊销73.76万元,2027年摊销54.42万元[46] 激励对象相关处理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行权前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等[51] - 激励对象离职(不含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身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59] - 激励对象退休且遵守保密义务、未损害公司利益,获授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按计划程序进行[6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由继承人代为持有,未行权的按身故前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条件[61]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授且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的股票期权按丧失劳动能力前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条件[60]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1]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会决定[54]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会决定[5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57]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决议,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2]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2] - 激励对象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62]
深科达(688328) -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