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通裕重工通裕重工(SZ:300185)2025-12-18 17:01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1]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工作形式与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式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等多种方式[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信息[10] 说明会与专栏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10][1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1][12]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12] 咨询电话与平台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12] - 公司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应充分答复投资者提问,且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3] 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17] 接待推广原则 - 接待和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21]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诚信、保密等原则[23]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24] 活动时间与制度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重大信息临时公告等披露前10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4]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情况[24] 来访处理与文件 - 各部门及子公司接到来访需求应报告董事会办公室,核实身份并要求签署承诺书[25] - 要求投资者等将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布前告知公司,有错应改正[2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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