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中心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 审计中心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中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7] 审计内容与频率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高风险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审计[14]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金及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审计[14] - 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境外项目或重要境外企业每年至少审计一次[14] - 对权属企业确保每5年至少轮审一次[14] 审计项目管理 - 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17] - 审计方案需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17] 审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取证单做出书面回复[18] - 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20] - 审计报告批准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审计单位下达[20] 审计整改 - 被审计单位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22] -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规定时间内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并报送内部审计机构[22] -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规定期限内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内部审计机构[22] - 内部审计机构适时组织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23] 审计通报与结果应用 - 建立审计通报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可进行约谈[23]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审计中心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内部审计制度》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