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以下为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也是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 第一责任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附属企业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 3.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