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而制定。 第二条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 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