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与激励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10] 其他 - 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