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 - 成员五名,至少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4] 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七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2] 审计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协商审计时间[16]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16] - 对年报表决,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核[16] - 形成审计总结和事务所决议提交审议[16]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