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SH:600713)2025-12-18 17:31

审计制度 - 公司执行总审计师制,总审计师由董事会任命[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1]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纳入南京医药职级管理,执行“双通道”晋升和薪酬体系[5] - 审计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类中级职称[6] - 公司建立审计人员奖励机制,违规责令改正并处理[17][18] 工作流程 - 年初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报批后实施,次年二月提交计划与总结报告[7][11] - 开展项目审计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审计通知书[11]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对报告提书面意见[12] - 审计报告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13] 监督整改 - 党委领导、董事会指导监督、董事长分管、经营层配合整改[4] - 明确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15] - 落实问题整改考核问责制,与负责人业绩挂钩[15] 职权保护 - 审计机构对内控、财务收支等审计,有要求提供资料权等职权[6][7] - 保护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 被审计对象违规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责任方[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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