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各候选人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 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 2.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 予以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6 ...